商标注册类别是根据大类区分还是小类区分?
1100 2024-07-12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专用权。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权,禁止权,投资权,转让权,继承权,标记权以及续展权。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核准注册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2、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而且对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也有权制止。
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
4、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5、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将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6、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将该注册商标通过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
7、继承权: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由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应尽的义务
1、商标注册人必须要严格按照商标法正确使用该注册商标,不能擅自进行修改,如需修改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等其他注册事项,必须要想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是修改商标图样或颜色,必须要重新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注册人应该对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在许可他人使用的时候,也应该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
三、商标使用的注意事项
1、按照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
2、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图形或组合等,也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等其他注册事项;
3、超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必须要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4、不能自行转让该注册商标;
5、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要去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构卓知产提醒您: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拥有一定的权利,这些权利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种,商标权人可以通过许可、转让的方式实现商标价值。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定范围的。